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服务项目(市级)(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评分标准进行更正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5-08 09:30:00,更正为:2025-05-12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5-08 09:30:00,更正为:2025-05-12 09:30:00。
更正内容: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审细则及标准”设备配置中:
原评审细则及标准描述:“1.拟投入本项目的液相色谱仪每有1台得1分,最多得3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气相色谱仪每有1台得1分,最多得2分; 3.拟投入本项目的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LC-MS/MS每有1台得1分,最多得3分; 4.拟投入本项目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MS每有1台得1分,最多得3分; 5.拟投入本项目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每有1台得1分,最多得2分; 6.拟投入本项目的荧光PCR仪、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每有1样得1分,最多得3分。 注:以上设备为供应商自有的,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和设备照片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设备为供应商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和出租方设备的购置发票复印件和设备照片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7.供应商为本项目投入带冷冻、冷藏设备的采样车的每有1辆得1分,最多得4分。 注:车辆为供应商自有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照片、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冷藏设备照片及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车辆为供应商租赁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出租方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照片、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冷藏设备照片及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现更正为:“1.拟投入本项目的液相色谱仪每有1台得1分,最多得3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气相色谱仪每有1台得1分,最多得2分; 3.拟投入本项目的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LC-MS/MS每有1台得1分,最多得3分; 4.拟投入本项目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MS每有1台得1分,最多得3分; 5.拟投入本项目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每有1台得1分,最多得2分; 6.拟投入本项目的荧光PCR仪、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每有1样得1分,最多得3分。 注:以上设备为供应商自有的,提供设备照片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设备为供应商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和设备照片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7.供应商为本项目投入带冷冻、冷藏设备的采样车的每有1辆得1分,最多得4分。 注:车辆为供应商自有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照片、冷藏设备照片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车辆为供应商租赁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出租方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照片、冷藏设备照片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管理局
地址:自贡市高新区工业园区荣川路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新美写字楼15楼15—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