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检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检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3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5]-07138号
项目编号:ZGY-******-FW
项目名称:******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600000元
采购需求:******消防安全,采购******消防报警系统、灭火器材(含实验室/宿舍)、喷淋系统、防排烟设施、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等(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合同订立后3天开始,期限1年(需提供24小时应急响应)。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服务质量: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须是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消防工程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3.3供应商近年(2022年-至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供应商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材料,如为免税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6月27日,每天0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3.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下载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 ”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 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3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一开标室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7月03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本次采购公告发布媒介:“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帮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学校
地 址:白城市洮北区棉纺路27号
联系方式:崔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C座
联系方式:金锋 ******
3.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