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义乌市观音塘恐龙足迹化石地质遗址保护棚工程(第三次)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义乌市文物保护所,建设资金为市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街道观音塘村及周边地区。
2.2工程规模:义乌市观音塘恐龙足迹化石地质遗址保护棚,新建基础及钢柱、钢梁、钢支撑、屋面彩钢板等,预算造价为35.0329万元。
2.3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新建基础及钢柱、钢梁、钢支撑、屋面彩钢板等。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该投标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②投标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上第①~②的企业资质,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第①~②项时,可以采用联合体投标满足以上资质要求,但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个,牵头人须为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3.2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3.3.3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2015〕3号》文件及《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理流程的提示》要求,浙江省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完成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含清单、图纸)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方式一:
******有限公司1204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售后不退。报名处联系人:张弘佳******736。
方式二:
线上获取:潜在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报名受理回执将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报名资料于当日17:00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资料上注明联系方式,否则因代理机构联系不上投标人而出现差错,招标人概不负责)。招标文件资料费100元汇款至(必须使用投标人账号汇款,缴纳凭证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资料费”字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义乌港城支行
账号:************770
4.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7月21日—2025年7月30日(8:30至11:30;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需按顺序装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义乌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承诺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则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质,如联合体投标的,则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资质证书);
(4)提供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025年7月21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5)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的通知》规定,试运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区域的投标单位,可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如联合体投标的,则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若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且使用有效期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8)项目经理“三类人员”B类人员证书(浙江省核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须满足《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信息及相关要求的通知》相关要求,提供换发后的新版电子证书)(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9)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0)如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经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须提供原件);
(11)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号码及QQ邮箱(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对以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不全的视为资格预审未通过,不能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街道总部经济园A5幢12楼)。
6.2逾期送达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义乌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义乌市文物保护所
******街道宗泽路159号惠民家园辅楼
联 系 人:郑工
联系电话:0579-******
******有限公司
******街道总部经济园A5幢12楼
联 系 人:杨江斌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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