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格子河流域煤矿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勘察设计(ESBD-202501TL-******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BD-202501TL-******1 | ||||||||||||||||||||||
1.招标条件 | ||||||||||||||||||||||
******改革局以巴发改审批【2023】4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巴东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巴东县绿葱坡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含煤矸石堆积体治理工程、河道整治工程、矿井封堵工程、废弃工矿场地整治工程四大部分。(1)煤矸石堆积体治理工程。包括煤矿区煤矸石堆积体治理工程;(2)河道整治工程。包括格子河、小溪河河道淤塞及损毁修复工程;(3)矿井封堵工程,包括新家煤矿、金竹园煤矿、五三沟煤矿以及银华煤矿矿井封堵及污水处理工程;(4)废弃工矿场地整治工程。包括煤矿区废弃厂房、业务用房等拆除、废渣外运、场地平整、客土回填及生态复绿工程等。 其他:项目工程总投资6523万元,其中直接工程费用5357.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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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地质勘察(含场区环境污染调查);(2)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修编,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设计技术服务);(3)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等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3-13。 其中:地质勘察(含场区环境污染调查)工期40日历天,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修编,施工图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期间设计技术服务视具体时间商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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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最高投标限价:24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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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1.3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1)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提供证书扫描件。
(2)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1)投标人无需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委员会在投标截止日现场查询,************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书面承诺书(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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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1月23日至2025年01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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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2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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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相关事宜 | ||||||||||||||||||||||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即投标人不需要拟派人员到开标现场)。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 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4)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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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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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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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2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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