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中心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5年4月1日到12月31日业务用车需求。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报名参与。
一、相关要求
凡是报名参加比选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相关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技术能力。
(四)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的拥有自有车辆,机动车所有人与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
(五)汽车外观庄重、车况良好,证照齐全有效,投保机动车交强险、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得低于200万元;
(六)驾驶员技术及身体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证照件齐全有效;
(七)车辆搭载定位终端,可实现行驶轨迹查询;
(八)企业有依法缴纳税记录。
(九)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与本单位工作人员无近亲或利害关系的。
(十一)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十二)本次报名不接受联合体。
二、服务要求
1、租车起始时间为:2025年4月1日,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2、租用车辆应符合现行的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原则上为国产汽车(含合资车辆)。
3、租赁轿车(含新能源车)排量不应超过1.8L,不低于1.4T.越野车(含油电混动)排量不应超过2.0,商务车(含油电混动)排量不应超过2.0。
4、汽车外观庄重、车况良好,证照齐全有效。
三、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1、车辆保险:车辆必须缴纳交强险、三者200万、车损险、驾乘险(跟车投保)等相关保险,租赁价格应包含车辆日常保养、维修、油费等相关费用。
2、车辆型号(轿车、越野车、商务车各需一辆)、颜色、车辆识别代码。
3、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车辆保险复印件、车辆保养记录等相关资料。
四、递交比选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1日17:00前,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递交比选材料(一式三份),资格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直接进行本次比选。
(二)遴选地点:呼和浩特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三)遴选方式:综合评比
1.遴选方法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指响应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报价、折扣、业绩、成果)的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列确认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评选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考虑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特点,为了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四)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报名人出具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凭据(如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证明材料)。
5.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需要备案行业);
6.供应商提供同类业绩材料(合同扫描件);
7.企业银行资信证明等资料;
8.产品质量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供货及服务进度保障办法。
9.报价表。
以上文件格式自拟。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呼和浩特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蒙科聚平台集中办公区B座1406室
联系人:王小军
联系电话:0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