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城排水管网整治(一期工程)-104国道市政化改造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总承包(EPC),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泥浆土方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概况:
本项目西起车站大道,东至苍南大道,道路总长为2416.48m,规划红线宽度62m,原道路属性为公路,本次对该路进行市政化改造,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主路采用双向四车道、辅道双向两车道。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软基处理、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
2.1.2 建设地点:
苍南县县城新区。
2.1.3 建设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240天(含设计及施工工期)。
2.2 招标范围
2.2.1 工作内容: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图纸会审资料、设计变更或联系单变更范围内的泥浆土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建筑泥浆从泥浆池抽取至运输车,再进行场外运输、中转和消纳处置,并在泥浆外运的过程中与结束时进行泥浆池清底。(2)土方、渣土的外运及消纳处置。(3)负责协调城管等政府部门的关系及施工期间大门口、场外市政道路的清理、场地内进出车辆冲洗,办理相关土石方外运、消纳处置等施工手续;(4)提供必要的证件、资料协助甲方办理夜间施工。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调整乙方承包范围,乙方对此予以认可。
2.2.2 分项工期:进场时间: / 年 / 月 / 日,退场时间: / 年 / 月 / 日,总日历天数为240日历天,实际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3 质量要求:
符合图纸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省市建设标准和地方性规定,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按现行的国家、地方政府、行业及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为依据,并须在存有任何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的要求执行。除此之外,承包人还应遵守如下约定:
(1)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等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文件。
(2)投标人还应严格执行《通用规范》的有关条款,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依照《通用规范》和有关法规进行监督。
(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建设部、市建委、项目所在地发布的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要求,严格审查施工图所明确的材料和设备,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意见。承包人在工程中不得使用了《通告》明令限制和禁止的技术和产品,若违反此约定,承包人除应承担返工责任及返工损失外,还得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4)投标人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明确工程质量目标,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并书面报送监理单位及发包人。
(5)若投标人中标后在工程在实施中发现使用不合格产品、工序实施中有偷工减料的行为以及有严重质量问题投诉的,将被列入黑名单,后续不得参与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 / 资质,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专业分包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严禁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3.4 投标人需在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有限公司浙建分供商库的合格分供商库内。
3.5 任何与招标文件相违背,有损失招标人利益的投标条款,招标人有权作废或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有冲突,以招标文件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7日15时至2025年6月24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4日16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6月24日16时00分
6.2 开标地点:线上开标,网址:******/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发布。
8. 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绿炯
地址:******银行瓯海大楼(娄东大街西)21楼
联系电话:0577-******